買捕魚機供他人賭博,,兩人被萬寧市人民法院判刑
海拔新聞
2024-10-28 19:36:29
商報全媒體訊(椰網/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)10月28日,,記者從萬寧市人民法院獲悉,,近日,,被告人陳某、吳某因經營賭博型游戲機觸犯開設賭場罪,,被該院依法判刑,。
據介紹,被告人陳某,、吳某,、陳某勇(另案起訴)在萬寧市后安鎮(zhèn)某村委會某村小賣部內放置購買的“捕魚機”供他人賭博,。因被舉報,,又將該“捕魚機”轉至后安鎮(zhèn)某休閑吧包廂內,并雇傭文某進行管理,。該“捕魚機”具有退分,、退幣功能,積分或游戲幣均可以兌換人民幣,,陳某,、吳某等人利用“捕魚機”從中非法獲利8萬余元。
萬寧市人民法院認為,,被告人陳某,、吳某伙同他人提供場所和賭具供他人賭博,非法獲利人民幣8萬余元,,情節(jié)嚴重,,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,且被告人陳某是累犯,,依法應從重處罰,。
據悉,萬寧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,;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,;依法追繳違法所得,。
【責任編輯:劉如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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